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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联商学助推智慧淮北新发展
作者: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关键词: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而且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国家近年来大力倡导的政策措施。百联商学PPP助推淮北方正智谷科技园的发展,方正国际协同淮北市政府为推动淮北市创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在PPP模式指导下共同启动的项目。方正国际协同科技园已成功运作了创业学院公开课、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创客空间和智投公司等先后入驻。淮北方正智谷科技园正在成为方正国际建设智慧淮北的又一张闪亮名片。

新经济时代需要人才、信息、智力等集成组合,科技园及创业学院的建立将有力推动淮北市建设一个智慧城市的智谷、方正科研成果的智谷、“互联网+创业”的智谷和人才的智谷,与方正国际共同打造技术创新和人才创新的高地。未来淮北方正智谷科技园将通过三至五年时间,实现以智慧城市相关的信息经济产业初具规模,以互联网+、文化创意为主的众创空间初具品牌影响力,以淮北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通过打造四个“智谷”推动淮北经济建设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

1、打造一个智慧城市信息产业孵化的智谷:依托淮北智慧城市建设,承担淮北智慧城市相关项目的研究、转化和落地工作,以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方式,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淮北市政府共同打造智慧城市信息经济;

2、打造一个北大科研成果转化的智谷:基于淮北智慧城市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北大科研成果,包括周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实现科研成果与淮北本地企业家的对接,最终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落地与应用,推动淮北经济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

3、打造一个互联网+的创业智谷:通过政府开放数据,科技园将集中面向与淮北市紧密相关的互联网+领域,推动淮北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方正企业内部创新创业,推动淮北市及周边院校、企业家人才创新创业,推动在外地淮北人回乡创新创业,科技园还将不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建设创业学院,打造一个互联网+的创业智谷;

4、打造一个淮北人才聚集的智谷:通过引进、网聚一大批北大、方正、淮北本地及外地回淮人士积极创业,打造淮北的创新创业高地,进而成为淮北人才聚集的智谷。

以上可以看出,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

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作为与市场经济规则兼容的PPP机制,利益与风险也有对应性,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如果没有风险分担,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没有谁会喜欢风险。即使最具冒险精神的冒险家,其实也不会喜欢风险,而是会为了利益千方百计地避免风险。

在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的这一特征,是其区别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其他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例如,政府采购过程,之所以还不能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因为双方在此过程中是让自己尽可能小地承担风险。而在公私伙伴关系(PPP)中,公共部门却是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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