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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梅森炒股写书感触良多
作者: 时间:2018年03月21日 关键词:


周梅森炒股写书感触良多,他的人生经历跌宕起伏,不仅是著名作家、编剧,被誉为中国政治小说第一人,他下海经过商,搞房地产、炒股票很会赶时髦。

致力于全球绿色食品运营平台的海果汇专家认为,《人民的名义》剧中大风厂的股权纠纷的故事原型就是周梅森自己。

矿工出身的周梅森写作能力出众,年轻时便获得丰厚的收益,他1994年便进入证券市场,是江苏最早10个坐进“大户室”的股民之一,曾将几乎所有的稿费收入全部投入股市。

由于2005年之前,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股票流通率较低,这些未流通股的成本极低,如果突然放进市场流通,会对持有流通股的股民造成严重的损失。

各公司都作出决策,让持有未流通股的股民根据比例,对持有流通股的股民进行补偿,较为常见的做法为每10股送3股。

而当时周梅森作为金丰投资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2005年新闻媒体曾报道,周梅森炒股10年,真金白银,净输300万元。

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周梅森连写三封公开信,其中第二封信的标题“恺撒的归恺撒,人民的归人民”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标志性用语。

由于经历股改启动的历史性大牛市,周梅森获得了巨额的财富。2007年周梅森表示,当时股市深度套牢,财富缩水40%,很悲惨……但当时要不被套牢,就参与不了后边这个大牛市。

我的财富增长率至少和股指同步,至少是5倍,我在这轮牛市一下增加了10年的财富,股改开启了伟大的牛市,仍未看到牛市结束的步伐,感谢尚福林主席!

然而转折突然而至,几十年赚的钱损失了。2017年2月,有媒体采访周梅森,是什么原因让八年没有作品的他,突然完成最新一部作品?

周梅森炒股写书感触良多,他说,两年前,高检的同志找到我,希望我出面写反腐小说,我拒绝了,当时正打着官司,一直愤怒着。

现在想想竟要感谢这场官司了,没有它,就没有现在的这部《人民的名义》。

官司是2009年时,江苏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200万元,而江苏丰裕粮油作为江苏东宝粮油的担保。

随后就像电视剧一样,东宝粮油无力偿还该借款,担保方丰裕粮油同样也没钱了。

丰裕公司的法人张兴林找到了周梅森,希望周梅森替东宝粮油偿还该笔贷款,并称东宝粮油在银行还有股份,会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周梅森。

2009年12月,周梅森替东宝粮油公司偿还该借款,而东宝粮油持有的是法人股,不能转到自然人名下。

双方协商,就先把股权登记至丰裕公司名下代持,周梅森作为1200万股权的隐形股东,享有股权收益。

到了2014年,东宝粮油公司经营明显遇到了困境,向周梅森融资2700万元,东宝粮油公司决定再给周195万银行股权。

原1200万股权因银行分红赠股已变成1560万股,合计1755万股。

问题是,上述股权转让一直没有办理登记过户,2014年4月,这笔股权被多家法院查封。

周梅森向法院起诉,请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上述股权登记至自己名下。

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从徐州打到南京,但最终仍然败诉,看来损失仍然无法避免。

可以说正是这个案子激发了周梅森将《人民的名义》继续写下去的灵感,他说,它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地方经济的乱象,我和工人们一样,陷到这个官司里面去,此前几十年赚的钱损失了。

这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的乱象,他和剧中大风厂的倒霉工人也完全不是一码事。法律规定个人持银行股不能超过2%,而他却以企业名义持股高达50%。

周梅森炒股写书感触良多,准确的说这是一场因为忽视法律而导致的失败投资,《人民的名义》电视在拍摄过程中也遇到了重重困难。

当作品完成,一经面世,好评如潮,有人高呼反腐剧的春天已经到来,拭目以待,春天真的已经到来。

海果汇专家介绍,周梅森针对“作家刘三田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暗箱》”一事在京举办了媒体答疑会。

在此次答疑会上,周梅森的委托律师金杰表示,经过认真比对,《人民的名义》与《暗箱》两部小说完全不同,没有任何可比性。

周梅森以同样的理由另案起诉刘三田的《暗箱》抄袭自己早前的作品《中国制造》和《绝对权力》。

《人民的名义》总监制及出品人之一李学政表示,《人民的名义》将全球发行,二轮发行也即将启动,不会受到此事的影响。

海果汇专家认为,2017年,反腐剧《人民的名义》收视口碑双丰收,成为妥妥的“爆款剧”,然而,剧红是非多。

没多久,作家刘三田起诉周梅森所著《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她的作品《暗箱》,索赔金额为1800万元,并要求停止电视剧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小说出版、销售。

2017年11月,上海浦东法院正式受理该侵权案。

1月15日,周梅森委托《人民的名义》总监制及出品人之一李学政,金杰律师两人主持关于侵权案的答疑会。

在会上,金杰透露,周梅森是在网络上看到刘三田的起诉信息的,作为一个著名作家,周梅森老师当时很气愤,心理上不可接受刘三田以这个理由起诉抄袭,他当时就发了否认声明,之后通过各种渠道委托我来代理案件。

收到原告起诉书后,金杰表示他们组织了十个律师,从人物、情节、结构、表达方式等方面,对两部小说进行了研究和比对,最后得出结论:两部小说完全不同,没有任何可比性。

李学政表示,刘三田的《暗箱》是黑幕小说,《人民的名义》是反腐小说,怎么能一样?

金杰表示,在刘三田起诉周梅森之前,周梅森根本就没看过刘三田的《暗箱》,直到有了起诉案,金杰才把《暗箱》寄给了周梅森,看过之后,发现《人民的名义》和《暗箱》完全不同。

却发现《暗箱》在故事情节、人物设置、主要情节等多个方面大量抄袭、剽窃周梅森作品《绝对权力》和《中国制造》。

对比之后,发现每个章节几乎有10—20处的相似点,周梅森另案起诉刘三田抄袭自己的作品,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该案已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立案。金杰说,周梅森本来不想用这样的方式来起诉刘三田,奈何刘三田在媒体上一再公布涉案情况。

仅以《暗箱》出版时间早于《人民的名义》为由,直指《人民的名义》抄袭,不得已,周梅森拿起法律的武器,以同样的理由另案起诉刘三田抄袭自己早前的作品。

李学政表示,我们要利用刘三田的逻辑来起诉她,如果她的案子胜诉,那我们起诉她的案件也会胜诉,这样的话《暗箱》的胜诉就没有意义了。

李学政表示怀疑刘三田炒作,一般出现这种事,作者之间先沟通,实在不行再裁定,裁定失败再上法庭。

可这件事情中,周梅森与刘三田根本就没见过面,周梅森告诉我,最让他想不开的是,既没有书面沟通,也没有私下协商,突然间就出了当被告的新闻。

接到起诉书后,我们很生气,哪怕真的打官司,对方赢了再公布也行,而如今的手段确实让人怀疑其是在炒作。

海果汇专家介绍,《人民的名义》即将全球发行,《人民的名义2》目前已在创作中,答疑会当天,周梅森本人并没有出席。

周梅森本人想到场,但因为心脏原因,在断断续续住院,所以他们也不敢轻易把人请过来。这样的活动他会非常激动,一开始他确实想来,非常气愤,但我们都劝他别来。

周梅森今年60岁了,但对创作还很有热情,《人民的名义2》正在创作中。他对抄袭的事情非常反感,就连演员在片场改句台词他都不答应。

希望通过这次起诉,把坏事变好事,把案件变成法律的普及,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

《人民的名义》续集叫《人民的财产》?周梅森还会写《人民的名义》续集吗?

我先给大家说个段子吧:说周梅森炒股巨亏,打官司就输,就写剧本还可以。我这里要认真地为自己辟谣,我那个不叫炒股,我叫证券长期投资。我的投资,远远跑过了通货膨胀率。

近三年我的投资,每年净利润是百分之三十几,和中国任何一家大的投资公司相比,不比他们差。

当时最高检找我写一部反腐作品时,我正身处一场官司之中。

还有说我打官司就输,其实官司还没结束。看了剧的网友都知道,剧中的大风厂涉及股权纠纷,这其实和我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一段惨痛经历有关系。

这个特别重要,如果没有切肤之痛,我写不了这么深刻的地方经济的乱象。

当时最高检找我写一部反腐作品时,我正身处一场官司之中,非常愤怒。企业的倒闭潮,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轨,这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

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一批批地倒闭,商业道德直线下滑,让我有深深的感受。

我就把它融到电视剧和小说当中,构成了一个很漂亮的情节线,沟通了下至基层、上至省委高层的线索通道。只有把人民被腐败所伤害的痛苦反映出来,才有意义。

我简单说下那场官司,2009年我应A公司老板的请求,为他担保的B公司偿还银行贷款1200万元。B公司承诺将自己在C农业信用社(后改制成为C银行)的1200万股股权转让给我。

由于当时C信用社正在改制成农商银行,不能直接转让,这笔股权就由A公司代持,双方也签订了协议书。

然后,A公司在依据与我的约定将涉案股权证交给我的情况下,于2013年年底恶意登报挂失其股权证。

而在没有按照银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公示催告程序的情况下,仅在违规挂失的次日,C银行就为A公司补办了股权证,随即该股被质押。

其后,在我多次索要自己应得股权不得的情况下,将C银行和A公司告上了法庭。

现在二审法院对我与A公司所签的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确认合法有效,却驳回了我要求涉案股权办理股权变更归其所有的诉求。

所以我的官司还没有结束,我提出新的官司。而且,我把新的官司融入到下一部戏中,我感受到生活的伤痛,感受到那些人的伤痛,所以我不是在闭门造车。

电视剧中把股权判给大风厂,现实中股权也判给我,但无法过户。电视剧中大风厂破产了,现实中我是要求这个企业破产还债。现在又启动,接受我的破产申请,马上要求这家企业破产清算。

下一部,如果要写,金融反腐是重要的内容,甚至我可以叫下一部为《人民的财产》。

所以说,金融反腐,是我一直在关注的。下一部,如果要写,金融反腐是重要的内容,甚至我可以叫下一部为《人民的财产》。

这部作品目前已经完成了十几万字,随时可能“扔”出来,将依然以大风厂的故事为线索,反腐的重点将放在现在民众关注的金融领域腐败和国企腐败,乃至近段时间引发杀人案的高利贷产业。

现在讨论续集还有点早,我要冷静思考一下。但是我和导演李路已经达成共识,如果有续集,他不会再拍了。

他说拍这种题材的戏,太累了。他又是导演,还是总制片人,意味着每天在艺术创作的同时,还要负责协调剧组的方方面面。

一部戏拍下来,他整个人都瘦了10多斤。何况,李路能够拍摄的题材太多了,贴近生活的现实题材是他最拿手的,接下来好像还要拍一些其他题材的电视剧。

上次和他聊天,他说有一部反映“一带一路”的电视剧,还有网上热度很高的《天上人间》。

全集被恶意泄露是这部戏最大的遗憾,准确说应该是气愤。我们每个版本,都会加水印,需要三天时间。这不是简单盗版,有专业人员在分析,是恶意营销,恶意诋毁。

一个是规模非常大,迅速。还有一个是免费的,不卖,鼓励大家看、大家转。这是明目张胆的盗窃行为,是犯罪。

一部举国关注的戏,都可以公然盗版,我觉着最受打击的并不是我们创作团队,而是国家的形象。

当然,更多给大家带来的是正能量。比如说电视剧中,有个重要的人物叫郑西坡,是公司的工会主席,还是个诗人。他在剧中吟诵了两首诗,《流动的国土》和《母亲的专列》。

很多网友反映,尤其是那首《母亲的专列》,特别感人。我想告诉大家,这两首诗歌是沛县文化馆原工会主席、副馆长丁可创作的诗歌。

郑西坡的妻子叫孙二云,丁可的妻子叫黄二云,也和孙二云一样,在街头上摆小吃摊,被城管追得到处躲。

我和丁可都是徐州人,第一次见面是1980年在无锡召开的江苏省作家培训班上。

但真正让我关注到丁可,是在2015年第5期《扬子江诗刊》开篇刊登的丁可12首诗,我读了后拍案叫绝,觉得他简直就是当代杜甫。

其中就有那首《流动的国土》,发表时叫《插上一面旗帜》,是我改为《流动的国土》,更为切题。

丁可的诗为什么让我震撼?

因为他把中国农民的艰辛写得非常深,非常细腻,能打动人心。

在随后召开的省作协会议上,专门邀请丁可参加会议,对其近40年笔耕不辍在艺术上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予高度评价。

会后,我与丁可谈起即将要拍摄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要引用他的两首诗歌。并亲自写了采用合同,剧组工作人员和丁可办理了相关手续,付给了相应报酬。

今年1月,由我亲自作序的《丁可诗选》出版发行。

最后,还有些感触想给大家分享,《人民的名义》今天能够大火,并不是偶然的现象,是我20、30年的坚守,市场、人民对我的回报。

我从1996年开始创作,虽然中途遭遇过各种困难,包括小圈子的排斥,但是我不寂寞,我一直在坚守,一直在观察。

能够写出这些作品,是我20多年的思考,是一次厚积薄发。这个社会,不能没有作家,现实生活更离不开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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