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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果汇专家谈保护母亲河任重道远
作者: 时间:2018年06月15日 关键词:

保护母亲河任重道远,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为治好长江病,习主席先后到宜昌、荆州、岳阳、武汉以及三峡坝区等地深入考察,望闻问切,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为长江把脉开方。

对长江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一心为民的习主席时刻牵挂在心,2016年1月和今年4月,他分别赴长江上游和中游实地考察,望闻问切追病源、诊病因、找病根。

保护母亲河任重道远,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排污、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形势,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习主席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专题研究,部署长江流域11省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作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已侦破刑事案件1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0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安徽芜湖万吨危废品倾倒长江案、浙江海宁德尔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江苏南通“1.29”非法排污案等45起重大案件全部告破,有效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为维护长江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仍存在一些片面认识。

二、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三、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健全。

四、流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

五、有关方面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

针对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突出的情况,公安部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艰巨性。

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排查整治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倾倒固体废物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努力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面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要坚持整体推进,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

要坚持重点突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二、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

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坚定不移将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要做好顶层设计,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抓成效,积小胜为大胜。

四、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积极稳妥腾退化解旧动能,破除无效供给,彻底摒弃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的老路,为新动能发展创造条件、留出空间,进而致力于培育发展先进产能,增加有效供给,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孕育更多吃得少、产蛋多、飞得远的好“鸟”,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五、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努力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有机融合的高效经济体。

长江经济带的各个地区、每个城市在各自发展过程中一定要从整体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自身发展放到协同发展的大局之中,实现错位发展、协调发展、有机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部会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专门召开会议,部署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工作。

公安部已成立强有力工作专班,每周一调度、半月一小结,指导各地综合运用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强力破案攻坚,对团伙性、系列性、跨地域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串并侦查、集中收网、联动打击。

公安部还会同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11部门建立了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打防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究情况、共享情报信息、破解执法难题,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制,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能搞选择性执行。

二、调动各方力量。要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格局,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

三、强化体制机制。要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

四、激发内生动力。要加强对有关部门、沿江省市、相关企业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责任。要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守护好母亲河。

当前,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多发易发,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公安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形成有力震慑,严防违法犯罪反弹。

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对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类环境犯罪“零容忍”,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成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1、安徽芜湖“10·12”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系列案,201710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侦办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长江环境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调度下,安徽省公安厅提级侦办,成立多部门、多警种参战的专案组,经深挖细查、循线追踪。

一举打掉多条由浙江、江苏至安徽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产业链”,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查证非法倾倒长江水域的废物1万余吨、涉案源头企业16家。

犯罪嫌疑人涂某东等人与浙江嘉善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等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部分不法人员勾联,利用互联网货运交易平台等渠道,用船只将大量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从江浙等地沿长江运至安徽、江西等地长江沿线岸堤进行非法倾倒,严重污染环境。

2、安徽芜湖曹某等污染环境案。2018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从浙江绍兴、宁波等地运输含有多种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废弃污泥、医疗垃圾、服装边角料等共计2000吨,非法倾倒在芜湖市大桥经济开发区高安社区白象村,严重污染环境。

3、江苏南通“1·29”非法排污案,20181月,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线索,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20173月至20181月间,海安县本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平等人为非法牟利,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2万余吨非法排放至公司北侧的北凌河(长江支流),严重污染环境。

4、浙江海宁德尔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污案。2018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浙江省嘉兴、海宁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环保部门对海宁市德尔化工有限公司非法排污行为展开调查,现场查获该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的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该公司总经理季某等人在公司污水排放设施处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完毕的含有苯胺类等有毒物质的生产污水经稀释后,直接通过暗管排入污水管网中,累计非法排污数万吨,严重污染环境。

5、湖北武汉“3·9”非法采砂案。20183月,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会同水务执法部门在长江汉南煤炭洲水域查获一起非法采砂案件,现场抓获非法采砂人员24名,查扣采砂船只9条、砂石5000余吨。

犯罪嫌疑人吴某等14人与地方黑恶势力勾结,利用30余条采砂船疯狂盗采江砂,严重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对航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6、湖南张家界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固体废物案。2018年3月,根据环保部门移交线索,湖南省张家界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起污染环境案。

汨罗市林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处理废旧铅酸电池,并将未经处理的废旧铅酸电池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废液最终流入沅水,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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