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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努力奋斗
作者: 时间:2019年11月06日 关键词:


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努力奋斗,习主席强调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领导工作要实、任务责任要实、资金保障要实、督查验收要实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任务明确,目标统一,战略互补。

精准扶贫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重点解决贫困群体的温饱问题,脱贫后的持续发展,需要外部机会和内生动力的双重支撑。

乡村振兴通过外部支持和激活内生动力,能够为贫困群体提供更稳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机会,进一步有效巩固脱贫攻坚的政策成果。

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乡村发展的整体性,面临针对性与整体性的矛盾,乡村发展面临局部合作困境,个体农户发展能力总体较弱。

让农民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解决分散的农户家庭与现代市场经济对接存在的障碍和风险,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以超常规帮扶举措。

易地搬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精准的帮扶政策,准确高效地解决了贫困户的温饱和增收问题,政策举措主要以贫困户为对象进行投入。

出现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矛盾、原有社区内部的利益平衡被打破、互助共济的传统受冲击,使一部分乡村内部的集体动员、集体行动能力削弱。

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政策取向更加重视普惠性,脱贫攻坚政策强调帮扶对象的特惠性,精准扶贫对于贫困户高度集中的政策帮扶和物资投入同步进行。

众口难调引发非贫困户尤其是临界贫困户的不满,一些农村地区采取许诺预期利益的方式,部分非贫困户可能出现争取各类优惠政策的补偿性心理。

脱贫攻坚政策具有显著的福利性特征,易于引发某些贫困地区的福利依赖,要重视对贫困群体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发展机会的赋予。

向贫困户提供帮扶物资是各地通行的普遍做法,除了完成刚性收入增长目标外,相对更加关注解决住房、养老、就医等生活福利性问题。

对于改善乡村生产条件这一更具持续性效益的政策投入已经得到重视,政策的福利性对于解决贫困群体温饱问题效果十分显著,随之而来的便是自我造血问题。

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努力奋斗,贫困乡村的生产条件和发展能力改变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脱离外部帮扶资源之后,部分乡村依然困难重重,还是要寻求帮助。

要实现持续脱贫和乡村振兴,需要通过政策内容、实施方式的细化与调整,做好精准扶贫对象与乡村振兴主体有效衔接,需要广泛吸收社会力量。

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基础,大胆探索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模式,持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切实运用改革成果。

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转换发展动能、释放改革红利,构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桥梁。

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土地产权交易服务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覆盖范围。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激活农村地区相对丰裕的土地资源,加快完成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成长。

将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凝聚农户利益、共享乡村发展红利的重要方式,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拓展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来源,优化农户生计来源结构。

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发挥乡村互助传统,鼓励对口帮扶单位将帮扶重点从贫困户个体转向乡村合作机制建设,帮助农户建立起规范的合作组织。

引导帮扶主体、社会资本以入股合作的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以组织化程度和集体行动能力提高为重要支撑,全面促进乡村振兴。

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打好特惠性政策与普惠性政策的组合拳,关注对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推动乡村的整体发展。

将单纯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转变为对乡村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扶持政策,将兜底政策并入乡村振兴政策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

将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弱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将住房政策并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协同推进乡村住房条件改善与人居环境提升

加大对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的投入,将公共服务领域对贫困户的特殊扶持政策,拓展为乡村居民能够同等享受的普惠性政策,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根据农村地区发展新阶段的实际需要,将部分扶贫政策整合优化为乡村发展支持政策,在满足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整合部分到村到户扶贫资源,全面改善乡村产业发展基础条件。

修建或完善生产便道、小型灌溉设施,改善生产条件,解决乡村产业发展中最突出和紧迫的制约性问题,整体增强农户家庭的生计保障能力。

农业技术的推要符合当地农户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宜本地的种植、养殖业新品种,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农业技术体系可持续发展机制。

将脱贫攻坚中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的政策举措,转变为帮助广大农户参与乡村振兴分享乡村红利的政策安排,整合支农资金,参照贫困村产业发展周转金方式,建立乡村产业振兴基金。

将贫困户小额信贷政策调整,拓展为乡村振兴小额信贷政策,更大范围地发挥小额信贷对贫困地区小农户的资金支持作用。

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努力奋斗,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将乡村振兴成效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地方领导的考核体系中。

用严格的制度来要求和监督工作成效,抓紧制定不同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价指标,要依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落实各方责任。

建立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把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加大政府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动员多方力量支持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建立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督机制,让资金的使用合理化、科学化、透明化,建立完善乡村振兴成效评估标准和科学评估体系。

制定衡量乡村振兴成效的标准,既要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的差异,又要考虑到村庄本身的资源禀赋,在具备可操作性的同时做到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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